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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出现未补偿就要求搬迁的情形,可以拒绝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出现未补偿就要求搬迁的情形,可以拒绝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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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区分。如果被拆迁人已经与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要被拆迁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被拆迁人就必须进行补偿; 如果不搬走,拆迁人的所有权人要求被拆迁人搬走并拆除房屋。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就不一样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拆迁房屋应在搬迁前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搬迁。 但如果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一直不能就补偿达成共识,被拆迁人就不能一直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在补偿一直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然后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强制拆除房屋。
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如果补偿金尚未到位,被拆迁人要求腾空房屋进行拆迁,应如何处理?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拆迁人,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支付时间,但拆迁人未能按时支付赔偿金,被拆迁人可以先联系征收人协商,督促对方尽快支付赔偿金;对于征收方的违约行为,也可以对补偿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此外,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必须等待补偿金足额到位后才能搬迁。;征收方迟迟不给钱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被拆迁人,如果征地后补偿延迟,需要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确定补偿是否已经支付到村里。补偿不到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或裁决,也可以通过起诉手段要求赔偿。如果补偿已经支付到村里,但村委会没有依法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分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查,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支付补偿。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果补偿金不到位,被拆迁人都有权拒绝交付土地,更有权依法要求自己的补偿。
这里要进行区分。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和拆迁人签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拆迁人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被拆迁人就要进行补偿; 若不搬走的,拆迁人有权人要求被拆迁人搬走,并拆除房屋。若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那么情况就不同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拆迁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搬迁。 但是若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一直就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拆迁人就不可以一直不搬迁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因此在补偿一直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继而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强制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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