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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没有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审批-认证申请材料:1。...
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携带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申请、抵押合同、身份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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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前提是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提交的资料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注: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窗口领取);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4、确认函(注: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窗口领取样表);5、公证后的抵押、借款合同(原件);6、抵押权人(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7、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抵押人及抵押权人须同时到场申请登记。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地点: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以三环路为界,三环路内的在长春市政务中心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三环路外的按土地座落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各城区、开发区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沈七七给他派分00
政府不承认,土地的使用必须经过政府依法批准,否则视为违法占地,在查处前不申请使用权,会没收土地,并罚款,原来的钱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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