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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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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生病的,可享受病假待遇,在治疗期限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治疗完毕后,只有在劳动者不能继续胜任原岗位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处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合同未到期前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如果员工患病且不是因为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如果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解除后,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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