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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劳...
1、取消顺延。 2、法定顺延的情形消失,那么劳动合同终止。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合同终止之后的一个月内重新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4、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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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重新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不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怀孕、分娩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满。双方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延长。除法定延期外,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内终止和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决定的。企业既然愿意将合同顺延至你的哺乳期结束。你首先咨询企业是否愿意续签合同,如果企业不愿续签合同,那么等你出哺乳期后可以补偿你一月薪金,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企业来讲,必定会等你哺乳期过后才解除合同,因为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会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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