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的概念一般不复存在,因此应将该“临时工”理解为单位的聘用人员。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录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备案是必经的程序,也是作为是否录用非全日制员工的法律依据。而根据《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对于小周是否是属于非全日制员工,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单位没有经备案,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小周的工作时间,故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同样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其义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职工。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的,不予补偿。其中,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辞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事业单位与单位临时职工属于劳动关系,事业单位临时工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