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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考试不及格的员工,被单位辞退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而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公平性和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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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你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此时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此时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据此,单位并未事先以你业务考核不合格为由对你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二是内部文件并不能对抗现行有效法律。用人单位以内部文件等形式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内部考核和业绩排名,属于单位对其员工进行人力资源整合的日常管理行为,但劳动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必然解除,用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考试不合格,单位不可以简单辞退。员工考试不合格,并不能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考试的内容也可能与其工作岗位必须无关或者关联不大。但是员工考试的项目是其工作岗位必备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不合格不可以上岗的,考试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在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再培训依然不合格的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须案例当中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由于你方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应当适用依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2.你方善意信赖招录公告,合同承诺参照公务员制的警察,颁警证,授警衔。由于,政策变化需要转为文职待遇下降,公务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你方可拒绝接受。3.负责招聘的省公安厅和省人事厅意见不一致,导致你方待遇差别,县公安局隐瞒七年,造成你方信赖利益损失,上述机关均负有责任。4.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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