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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不合法的,绩效考核不合格只能是说明劳动者不胜任这个岗位,可以进行调岗,如果调了岗位仍然不能胜任才可以被辞退。...
用人单位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但应当提前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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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公平性和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考核不合格,如果是对实际工资进行考核不合格,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衣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合同,有选择权,有的留下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因为某项或者某个方面考核不合格,不能等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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