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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后,单位也必须支付工资。 2、关于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1、单位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参与单位秘密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条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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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合法。 2、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不合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培训费1.5万,分摊到10年,每年1500元,你还有4年,违约金应为6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专项培训费用有明确规定,培训期间发放的生活费不能计算在专项培训费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认可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4、不建议你先行缴纳,如在要回,就相当困难了,胜了官司,执行却难。 5、你可以法规定违约金数额向单位缴纳,办理离职手续,如单位不办理或扣押档案材料,你可以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办理手续并归还个人档案,仲裁庭会支持你的。 6、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只在两种情形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下才有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单位仅针对服务期限约定违约金,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你的朋友如无上述两种情形,提前30天递辞职报告,到期走人,完全不用担心违约金。所以没有三年劳动合同违约金这个事。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支付违约金的,法律没有限制,但劳动者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申请降低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外,不得同意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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