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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批准或也可以不批准的产前假,即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
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 事假,是职工因为私事请假,是否批准,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职工患病,经执业医师诊查,需要停工治疗的,出具病假条,可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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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小编的简单介绍,大家知道了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职工休产假之前,应该提前和人事部门打好招呼,以便对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在请假单中写清请假的事由,休产假天数及工作安排等。一般情况下,单位人事部门都会准假的。如果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受到侵害,其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没有法律规定,职工有病假条,用人单位一定要批准。但是,实践中,员工有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病假条的,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其是不合法的,对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的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可以同时要求员工出提交病假单之外,提交诊疗发票、病历,对执业医师出具假病假条,向卫生计生委投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病假期间,不得外出旅行。
没有法律规定,职工有病假条,用人单位一定要批准。但是,实践中,员工有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病假条的,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其是不合法的,对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的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可以同时要求员工出提交病假单之外,提交诊疗发票、病历,对执业医师出具假病假条,向卫生计生委投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病假期间,不得外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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