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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一、售卖方未告知买方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规定:商品房...
买方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双方协商一致;逾期交付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因开发商过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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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2、房屋因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3、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活; 4、交付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应当予以支持。
下列情况可以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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