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签署试用期合同吗

2024-11-22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签订合同时必不可少的一项事项。然而,仅包含试用期而不包含其他内容的合同形式不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劳资双方可以选择不设定试用期,或者协商并确定合适的试用期限,但请注意,该试用期的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换句话说,试用期应当被融入到正式的劳动合同中。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所有劳动者缴纳必须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任何疑虑或不满,都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同样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劳动者无法满足其岗位需求,也有合法权力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就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