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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明确被售房屋的性质与产权的完整性,判断被售房屋是否抵押;了解房屋剩余使用期限及用途了解房屋产...
一、如何审核二手房的产权在找到心仪房产之后,对房产的产权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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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产权状况"二手房"由于大多是随着住房商品化才成为个人消费品的,“身份”比较复杂,了解其产权状况非常重要。购房人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特别注意的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份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再好也不要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产权证。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避免产权纠纷,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下面就将调查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作一些介绍。第一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其它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第二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第三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者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中介费用由买卖双方约谈,一般中介公司都是两边收取费用,卖房的人也不傻,不可能一方承担的,号税(费)种计算基数收取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1销售营业税实际销售金额全额或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转让方5%登记部门代征2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转让方3%登记部门代征3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转让方1%登记部门代征4印花税实际销售金额转让方0.05%登记部门代征受让方0.05%5个人所得税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及卖方所交税额的差价转让方20%登记部门代征6契税实际销售金额受让方1.5%或3%登记部门代征7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转让方30%-60%登记部门代征8登记费(根据粤价〔2001〕323号文)受让方个人50元,单位80元登记部门收取9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根据粤价〔2002〕33号文)转让方每平方米3元特区内由登记中心收取,特区外由交易中心收取受让方每平方米3元10《房地产证》贴花受让方5元登记部门代征过户的时间你可催中介公司尽快为你办理,这很不确定,法定的时间也会往往未能办好!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二手房产权审核要多长时间。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发给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延伸】 问: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要多长时间? 答: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买受人需要缴纳契税,然后持完税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申请后30天内,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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