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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是可以裁员的,但必须给劳动者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此裁员,并按程序解除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给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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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变更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困难是可以裁减人员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企业实际上没有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你们回去之后,你们的岗位根本没有取消,而是另外找人代替,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裁减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于劳动合同关系不解除,长期放假,你们可以不同意这样.裁减人员也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同意变更合同,否则再主张权利就难了。
公司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单位依据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医疗期按照下述规定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是可以裁员的,但必须给劳动者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此裁员,并按程序,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给你补偿即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根据以上信息,显然不合法,因此,你也可以以此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有疑问,欢迎追问!!你在此工作了三年八个月,因此,补偿金为四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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