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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发放工资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有无故拖欠工资,劳动监察责令仍不支付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延迟发放工资,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有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依然不支付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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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害严重或者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期根据员工伤害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包括按月发放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补贴、午餐补贴等。在司法实践中,原工资一般按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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