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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签过劳动合同后来在分公司上班有没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和双倍工资

2022-01-20
个人认为你无权要求双倍工资。因为七个月后从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是对之前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否定,也就是说之前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合法有效的,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分公司工作是没有问题的。 而之后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那么这个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而且不存在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重新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为自始至终都是在这家公司工作,只是因为公司内部管理问题重新与您签订了另外一份劳动合同。 所以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拖欠的工资应该予以支付。可以重新以总公司为被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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