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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公司提前解雇员工应对措施

2025-01-03
企业对提前离岗员工予以解雇并不符合相应的阶梯式处理模式,这违反了合法解雇的法律规定。企业设立规章制度的核心宗旨在于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权益以及承担的劳动责任,因此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构建与运用。唯有经由法定民主程序确立的管理规定,方可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恰当依据。 企业有责任提供充足证据以证明《员工管理规定》已然通过法定民主程序得以确立。若劳动者对此持有异议,则该等管理规定不应被视为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最终,企业需举证说明自身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尽到通知工会或提起诉讼前修正相关程序的义务。若未遵守相关流程而直接终止劳动合同,相关行为将涉及到违法解雇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规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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