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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对当事人双方而言。时效已过,没有法定的时效中止的情形,任何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均应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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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视为撤诉可以重新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规定,原告撤销诉讼或人民法院撤销诉讼后,原告要求同一诉讼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原告撤销诉讼或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6个月内起诉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3、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4、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即使已过劳动仲裁时效,建议还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得到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等再去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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