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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 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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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才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原则性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1988年9月4日,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文件)第1条中作了详细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期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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