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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可以采取治病、注院、长期请病假方式来促使用人单位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这样不仅有经济补偿金,还可能领取到病残津贴。...
是可以的,单位可以以员工因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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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本案中你公司未对你进行调岗处理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显属违法,可要求公司给你安排合适工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和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还不能胜任工作,使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个人能力问题,主观上没有错误,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有根本区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不能胜任工作,接受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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