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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履行的抵抗原则,如果水电人不履行支付水电费的义务,供水电人当然有权停水停电。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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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按月计量,物业和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合同来约定缴费周期,可以按月、季、半年、年度收取,但是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超过12个月的费用(业主自愿缴纳超过12个月以上费用的除外)。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其他途径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委员会进行调解。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无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无权。 1、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3、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物业公司擅自停水断电是违法行为。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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