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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 1、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
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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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1、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物业费,因为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 2、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自来水公司、业主和供电局,且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1、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无权停水停电的。 2、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4、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5、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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