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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并不能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反,公司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没有降低成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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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不签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 试用期不签合同,是否有赔偿,要看试用期有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 试用期内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据此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限超过一个月的不签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试用期不签合同,是否有赔偿,要看试用期有多长。根据《》第八十二条、《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试用期内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据此通知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是否一定要签订合同呢?部分劳动者对于试用期合同并不重视,觉得通过试用期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最重要的,试用期合同可有可无。其实不然,对每个劳动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是很有必要的。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所以,为了自己好,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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