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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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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 3、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4、但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且到期后离职的,无论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你所说的代通知金也就是违约金或赔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付。此外单位还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做以下回答,可以要求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况: 1、实习期的被辞退,必须是提前3天通知; 2、正式员工被辞退,必须是提前30天通知; 劳动信访处的答复也是真的:即劳动合同签订后,由于劳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的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以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方式来补偿。 但是你们的情况好像不适用这一条,用人单位的内部装修不是不可抗力的发生重大变化,应该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时间,所以公司应该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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