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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三、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六、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七、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八、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九、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一、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二、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三、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四、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五、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六、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七、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识真才,用对人!对于不适应职位的员工,坚决的让他们离开,鼓励他们去寻找新机会。 ——写给老板 不要为了填补空缺而枉费心机,你所能做的就是发挥你的优势。还有,离开公司前,不要忘记维权。 ——写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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