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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就得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过来试用期就得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因加班而辞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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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加班费,你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方式主张你的权利,但是否能成功,取决于仲裁机构及法院对你所提交证据的判断。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你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到现在还在工作,你还是公司员工,也就是说工资是没有问题的。而至于奖金部分,就看老板如何决定了。不过我想老板应该正常给你发放的,你也不要道听途说。 周末加班不管你是否递交辞职申请,公司都要发加班费的。而且应该是平均日工资的双倍的,不可能不算工资的。 如果老板不给你发奖金,那你也知道找他说说情了,奖金部分法律帮不了你。不过周末加班部分如果老板不给你发加班费的话,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帮你仲裁,要回你应得的劳务报酬。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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