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是违法的,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
企业设定处罚权不仅要合法,还需要合理、适当,不能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更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为代价。如对违纪违规的员工进行罚款,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议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按照扣除的数量到第七次之后基本不合理:劳动法规定的扣薪上限有2个原则,一是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每个月工资不能扣到超过原本工资的20%。一个员工频频迟到,甚至是连续三次的有些公司直接会开除,你们公司到后面越扣越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和约束迟到现象,制度的本身是出于管理的角度考虑的,但出现第五六七八九等次的罚款,即使是全年的次数这种制度已很少见了......一般都是说当天,或者迟到累计不得超过多少次,正常是迟到1-5分钟,扣多少,5-30分钟,扣多少,1小时、2小时怎么扣工资;严厉点也就是50、100、200,再高的要遵循上面的原则了。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每月的累计扣罚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20%,且扣罚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若一个月被扣金额超过月工资的20%,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像用人单位涉及职工迟到早退要扣罚工资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当按民主议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讨论和公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447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