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兼职行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也适用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以下法律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足额的工资;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足额的工资。 3、有拖欠工资的欠条(或者:调解书、还款协议,等等)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各种大小企业、公司、各种单位、私人老板、等等)支付欠条(调解书、还款协议,等等)里的钱款数额。
旷工离职,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扣完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你(员工)提供了劳动,公司方面就应该给你发工资。不管你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离职,均不应该影响工资的发放。当然,如果工作期间出现缺勤、旷工等情况,公司方面会根据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等)作出相应的扣除。 2.员不向公司方面提交任何离职申请(也未提交任何请假手续)、自己离职或者不到岗的,公司方面会认为该员工“旷工”,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程度,公司方面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