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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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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扣除的赡养费和赡养费;(4)法律、法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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