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2021-12-13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扣除的赡养费和赡养费;(4)法律、法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