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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三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7个月本人工资(鉴定后可以主张); (2)就业补助金补4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离职时才有); (3)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由保险基金补足)、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支付伤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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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深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规定,已经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同统筹地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忙补助金。
根据规定,经工伤认定与鉴定为工伤十级,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工伤职工共可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 支付说明:一次性医疗、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9号(区法院、区公安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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