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得病的医疗期内,公司开除您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迟到一次开除,是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迟到为由开除职工所能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迟到虽然是违反劳动纪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样是不合理的,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用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同时还可用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单位规章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重大违纪的,可以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迟到一次开除,是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迟到为由开除职工所能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迟到虽然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但迟到一次显然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即使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有这样的规定,也显示公平无效。用人单位以迟到一次为由解除合同违法。但因为劳动者迟到,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5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