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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的面积是你实际拥有的面积,房权证上的建筑面积是指你建设的建筑物的面积。比如:你的土地面积是100平方米,只建设一层的话,你的建筑面积...
1、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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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证上的是土地使用权面积,是该楼占地面积,并不是房屋的面积,通常可以根据容积率来分摊土地,即你所在的这栋房屋占地面积除以整栋房屋的面积再乘以78平方米,容积率高于1的房产土地面积肯定小于房产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是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所以房产证和土地证的面积是不一样的,房产证可按正常程序办理,应该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过户去房管局房产证过户去,土地证过户去土管局。 2.《房地产权证》上有一般会包括3个面积: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一般是根据房管局属下测绘所所测量出来的数据为准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并没有实物测量,所以有时会产生面积误差。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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