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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
《第六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怀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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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辞退孕妇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被辞退孕妇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赔偿。那么孕妇被辞退该怎么赔偿呢? 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法对强制要求孕妇加班有规定,如下: 《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那证据应该没问题了。 只是现在公司只是通知部分没出差的员工去北京。还要派我下周一出差,所以没下发调离我去北京的通知。我现在要是拒绝出差的话,公司会不会因此解聘我,而拒绝支付补偿金呢? 公司要撤消上海分公司的话,那我们是要到北京起诉他吗? 这样的情况是找仲裁好还是找法院好?找仲裁的话大概要多少钱,找法院的话,大概需要多少钱?我们是十几个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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