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不仅有助于单位专注于生产经营,也有助于劳动者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减少社会经济成本的支出,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的步骤是哪些,怎么进行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申请人: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规定,我作为申请人,合法地享受了产假期间的工资。然而,被申请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发放我的产假工资。我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为6000元。自今年月,我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尽管被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然而,被申请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我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称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且工资标准为月薪1130元。这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我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人已浏览
4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