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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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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其中,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1.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以实际总房款,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共同还贷部分。 3.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除以房屋购买价,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房屋购买价值的差额。 4.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乘以房屋购买价,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时房屋价值的差额。 5.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购买价与已还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价值的差额。 6.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以购房成本,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7.房屋总增值减去首付款增值部分再减掉个人还贷增值的部分。
1、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3、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4、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5、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6、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7、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
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1.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 2.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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