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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一般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
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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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上面的案件陈述,因为双方未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购买社保可以说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建议在警方在笔录的时候,你们可以把他们在职期间所沟通的客户大概详述一下,如系在此期间发生的诉讼争议,则可以调取笔录作为证据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记载的工资有可能比三方协议上的工资低。劳动合同上面记载的工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进行工资谈判时,需要你掌握相关的工资谈判技巧。例如:工资谈判应避免使用很抱歉、同意、不同意三个词。 1、很抱歉。它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份清单的首位上,是因为我们总会就仅仅因为提及钱就感到愧疚。但是,当一场针对工资的对话开始后,如果出现“很抱歉,我想问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之类道歉言语的话,就意味着谈判整体控制权交到到用人单位手里了,并表明我们没有能力对谈判进行有效控制。 2、同意。对于最早给出的条件,我们绝对不能表示出同意来具体到任何一场谈判,整体思路必然都是双方需要进行协商。以汽车经销商为例,在顾客刚走到门口的时间,他们是绝对不会透露出最终的优惠价格来;而在谈判时,用人单位手里也拥有一定的浮动空间;这就意味着,相比刚开始给出的条件,后面的数字将会更高一些。这就意味着,初始条件必须予以回绝。 3、不同意。由于该过程将以谈话而结束,因此绝对不要直截了当地表示出“不同意”来。这时间,正确的做法是寻找出一种双方都能够同意可以继续协商下去的途径。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询问公司,是否愿意提供福利之类的非工资替代项,或者从公司角度来看愿意采取什么方式来满足我们提出的要求。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保证整场谈话可以取得进展。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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