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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
离职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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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不按期或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督部门或者法院解决。用人单位通过转让财产、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下列法律渠道解决:(1)向当地劳动安全监督机构投诉;(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解决。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劳动债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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