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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违法违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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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已经有用人单位工作十年,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赔偿基数为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父亲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应得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二十个月的补偿工资。协商不成,到劳动机关要求仲裁或者调解解决。
辞退合法的,只能接受;违法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项、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并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合法的,劳动者只能接受,另行求职。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你可以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和调整工作岗位,如果还不能胜任工作,使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个人能力问题,主观上没有错误,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有根本区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不能胜任工作,接受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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