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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停业无需办理停业手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有限公司不能休业。否则,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将被告知开户银行。此外,上述情况发生在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未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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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其中不可抗拒的因素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因素(火灾、水灾、地震、交通中断等)、社会因素(战争、军事行动、局部戒严等)、生理因素(生病、负伤、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劳人劳[1983]2号)第18条规定精神,计算连续旷工时,可以把的天数扣除后计算旷工时间。同样,计算累计旷工时间,也应把节假日扣除,累计旷工时间计算,一般以当年为限,不跨年度。连续旷工的时间可以跨年度计算。
法律上没有公司休业的概念。如果公司想暂停经营,需要经济裁员或者直接注销公司,需要彻底辞退员工。解决方案和赔偿方案可根据工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依法破产重组,或者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导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休业:(一)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二)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首先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者主要财产的促使或者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三)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者主要财产的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时,企业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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