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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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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你问的问题具体是指商品房的使用寿命?还是用于建筑该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问题?如果你问的是第一个问题,那在使用寿命终结后,该商品房就会变成危旧房屋而被拆除,也就不存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归谁的问题”。如果你问的是第二个问题,那用于建筑该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可以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续展延长的,而不会因该商品房的使用寿命终结受到影响。在该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使用权人(原有商品房的房主等)仍然可以再建新房并决定新房的归属问题。
中央正在研究续期法律安排。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房屋70年到期后自动更新。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过期的只有土地租赁时间,不是房地产,而是支付土地转让金,可以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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