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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拒绝一般不可以拿赔偿。公司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公司合并,因此解除劳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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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花骇羔较薏记割席公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取决于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合并后,新单位和法人除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股权合并也是需要区分的,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吸收或被吸收)。如果是新设合并或者被吸收合并,原法律主体确实是注销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您所在用人单位是吸收第三方公司,作为依然存在的法律主体,不适用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要求其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而单方面解约,则您可以违法解除为由而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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