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合并也是需要区分的,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吸收或被吸收)。如果是新设合并或者被吸收合并,原法律主体确实是注销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合并公司必须注销其中一家。如果是吸收合并,只需要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另一家公司不需要注销。 若新设合并,则原两家公司均需注销。如果公司合并后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可以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存在的除外;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不注销不可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合并解散的,注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企业增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