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总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2、未经同意擅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提出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让你自己辞职的目的就在于这样可以免于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不要自主辞职; 如果与公司发生较大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你是否知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是否能证明你知道,你是否签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5人已浏览
3,000人已浏览
1,356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