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2、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3、要注意是否有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等等。...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且自其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劳动者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一些举证责任问题: (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就意味着,医疗期届满后,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到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这道程序。 (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履行预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 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全部内容。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书是为了保证相应的劳动合同以及被解除的书面证明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1、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发出的对方必须明确。唯一在解除通知书之初,至少包括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发出对象的正确性。唯一性。另外,建议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时,可对其是否属于特殊人群进行必要性说明。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于特殊人群,如医疗期内.三期等人群应进行特殊说明,证明劳动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保护的人员。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应明确具体解除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至少应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名称等,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性。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具体的雇佣方式、雇佣时间等,说明双方解除的是事实劳动关系。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第41条明确的解除理由,确保解除事实应对法律。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是否可以同时写多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多列理由意味着需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另外,使用者也不能不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使用者解除理由与调动、训练、协商等程序事项有关,建议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说明。如果使用者有工会,请注明具体征求工会意见。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写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并明确各类待遇的支付具体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等。当然,这部分的内容本身不必影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但是把这部分的内容说清楚,有利于尽量避免双方的误解,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在解除通知书中必须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期限,提示员工注意联系,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如果有其他福利待遇,请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特别建议明确员工退休后不享受的福利待遇。5、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以及工作交接等事项因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需要送达劳动者方能生效,所以,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表述就是一个问题,不能当然的说明解除通知书成文之日即为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具体时间要综合考虑投递方式确认,或者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投递之日起生效。工作交接的核心是两个问题:首先,使用者发行退休证明书,要求员工协助文件转移,其次,必须通知劳动者按时交接工作,说明不交接工作的法律责任。6、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说明是否开始竞争限制等条款解除签订竞争限制协议的员工时,应当说明是否开始竞争限制条款的一部分有选项等员工,最好注明相关选项条款的具体效力和执行方式。7、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如果需要处理失业保险,公司积极与使用者合作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具备相关条件(具备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条件),劳动者登记失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为了避免劳动者将来可能的追偿8、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的落款处明确记载了公司名称,盖了印同时,通知发出的时间使用者在发出解除通知时,必须确认劳动合同的签名情况。实际雇佣者是否一致,特别是对于相关雇佣者的企业,为了避免实际解除主体不适而解除的无效。此外,如果涉及劳务派遣,雇主应雇佣者必须退货,不能直接解除。记住(雇主没有解除权)!什么?9、使用者必须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情况确定正确的语言,根据解除和终止劳动法的不同意义,公司通知必须注意正确的语言,终止的主要情况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失踪的,(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5)使用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或者提前解除使用者使用者提前解除6条法律规定的行政法规定的。10.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的盖章页面最好与员工的签字页面放在同一页面上,确保空白页面不能增加其他内容。为了不让工人在空白页面上增加内容,建议在两页或多页的情况下按下自行间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