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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
国家对孕妇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的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孕妇、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合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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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问题孕妇退休后如何赔偿?国家明确保护孕妇职工的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② 国家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一般产假为98天,但各省对生育假有相应的补充规定,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假延长60天。单位在产假前辞退孕妇,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天数×津贴或工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规定在不得辞退怀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员工,一般的合同上也应该有注明。如果一定要辞退,通过协商赔偿的方法也可以。 赔偿金的算法,正常情况下辞退员工赔偿N+1(代通知费),如果是孕妇强行辞退的,得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2N。同时怀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的工资应该按照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还有生育报销产生的费用也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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