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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
对职工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因为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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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由该条规定得知,只要发生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状态,用人单位即需要支付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2、同时该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权利不因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丧失。如劳动者主动辞职,但满足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即可以主张当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本条款没有区分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谁,只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折算并支付当年应休年假的工资。其次,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必须先向用人单位申请年假,而是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用人单位设定了统筹安排员工年假的义务。
1、可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由该条规定得知,只要发生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实状态,用人单位即需要支付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2、同时该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权利不因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丧失。如劳动者主动辞职,但满足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即可以主张当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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