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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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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据此规定,由于公司未安排你休年假,公司应当对你的5天年休假,按照你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予经济补偿。 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也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
1、享受年假的条件:连续工作12个月; 2、1年≤累计工作年限(工龄)<10年;5天;100年≤累计工作年限<20年;10天;累计工作年限≥20年;15天。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3、公司只要按上述规定给员工指定天数的年假即可,具体的怎么休公司可以在制度里自由约定。 所以您比照下,您是否享受年假及年假天数、公司拟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单位有义务为符合法定要求的员工提供年休假,但单位同时拥有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权力。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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