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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没加班费并非不可以,但需要予以调休。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了。单位有事叫上班应算加班,没叫你不算上班是正常的。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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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强迫孕妇加班的,孕妇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这三天属于用人单位法定或约定的周休息日,安排了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相差甚远。 “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值班”是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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