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具体包括: 1.债权请求权。 (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 (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 (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 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要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所有权确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同,物权具有永久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人身权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情况也不同。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分别不同情况而定。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