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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钻劳动法的空子,利用《劳动法》关于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把劳动者的试用期定为三到五个月,每...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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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正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正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一规定指出了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和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弥补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规定的不足。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钻劳动法的空子,利用《劳动法》关于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把劳动者的试用期定为三到五个月,每当劳动者的试用期将满时,就以劳动者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再重新招用另外的劳动者。有些滥用试用期严重的用人单位,好像永远在招聘劳动者,永远在试用劳动者,劳动者成了这些黑心用人单位榨取超额剩余价值的廉价劳动力。《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将对在试用期问题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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